優質的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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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持續跟進,終身維修
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韓某作為大良供熱站站長期間默許并授意該站員工被告人劉某、趙某對站內煙氣連續在線監測系統中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煙塵等污染物后臺參數進行篡改,造成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煙塵等污染物在線監控數據與實時上傳到國家環保部門的監控數據嚴重不符。所傳輸的被篡改數據使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客觀反映煙氣排放的真實情況,致使環保部門不能有效監控該企業煙氣污染物是否超標排放。2017年2月17日,經天津市環境監控中心對該單位鍋爐凈化設施出口現場監測,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小時均值)為377mg/m ,嚴重超過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武清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某、劉某、趙某違反國家規定,針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多次實施篡改、干擾傳輸數據的行為,致使監測數據嚴重失真,使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客觀反映煙氣排放的真實情況,超標排放污染物,后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劉某有期徒刑一年,趙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在一審判決宣告后,被告人韓某、劉某、趙某不服,依法上訴至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8月20日,天津一中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時構成污染環境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