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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臺的《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減排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堅持“引逼結合”的原則,以不斷健全環境標準為主要手段,綜合采用嚴格執法、加強監管、排污收費、資金補貼等多種措施,促進全市工業企業實施VOCs污染減排。
《方案》實施的目標是,到2016年底,上海市現役工業VOCs排放源基本完成VOCs治理項目。屆時,上海全市現役工業源VOCs每年可減少排放8萬噸;在現有排放源和排放格局不變的同等條件下,預計全市PM2.5平均濃度可下降2%左右。
部分省市VOCs排污費征收政策
多措并舉,加快治理
明確污染源治理要求,嚴格排放標準,加強源頭控制
上海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坦承,上海VOCs治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工業源占上海VOCs排放總量的60%,其中石化行業排放總量最高,為13.3萬噸,占工業源總量的一半。除了石油煉制行業,排放貢獻率大的行業依次為鋼鐵制造、涂料生產、設備涂裝、船舶涂裝、汽車涂裝、包裝印刷等。民用類建筑涂料、民用燃燒、秸稈燃燒、成品油儲運、干洗等面源占排放總量的26%。機動車、船舶、飛機等移動源占排放總量的14%。
為實現VOCs治理的既定目標,上海市明確要多措并舉。首先就是要加快實施治理減排工程。到2016年底前,上海市現役工業VOCs排放企業應根據要求采用《上海市工業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指引》推薦的末端治理技術實施治理減排工程,處理規模達到1萬立方米/小時(含)以上的末端處理裝置應同時配置VOCs在線監測系統。
石油化工及其他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制度,按照《設備泄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泄漏檢測與修復)規程(試行)》要求,完成設備標識、檢測、泄漏標識、修復、記錄和申報等全過程工作。
同時,上海將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在現有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基礎上,建立健全上海市VOCs排放控制標準體系。還要研究制定VOCs排放監測標準及核算方法規范,確定行業VOCs污染防治基準水平,指導區縣環保部門開展企業VOCs監督管理。
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比,VOCs治理更為復雜,因為無組織排放占據較大比例,而且排放發生在各環節。因此,VOCs治理過程中的源頭控制尤為重要。
《方案》明確,新、改、擴建VOCs項目應在設計和建設中選用先進的清潔生產和密閉化工藝,提高設計標準,實現設備、裝置、管線、采樣等密閉化,從源頭減少VOCs泄漏環節,工藝、儲存、裝卸、廢水廢液廢渣處理等環節應采取高效的有機廢氣回收與治理措施,滿足國家及地方的達標排放和環境質量要求。環保部門應在環評和環保驗收階段嚴格把關并督促落實。
淘汰落后,加強監管
優化產業布局,實現減排效果的動態跟蹤和評估
根據《方案》要求,上海市優先將VOCs排放類落后產能納入全市產業結構調整計劃,加大淘汰力度,優化VOCs排放產業布局。
在加強VOCs污染監管方面,上海將結合各行業VOCs排放控制地方性標準的實施,加強對VOCs排放源的監測、監察和監管工作,督促企業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凈化效率達到相關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重污染企業、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或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依法關閉、限期治理或停產整頓。對未按期完成VOCs治理項目的企業暫停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同時,鼓勵第三方參與VOCs污染治理。
為配合推進VOCs減排工作,實現減排效果的動態跟蹤和評估,上海市將加快建設工業源VOCs排放信息綜合管理系統(簡稱“綜合管理平臺”),統一監管VOCs治理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在線自動監測數據。
《方案》提出,要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參與。通過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VOCs治理及補貼企業名單,引導和鼓勵公眾積極參與企業環境監督。逐步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企業應通過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等方式,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理設施運行以及非正常工況等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虛報數據、督察考核不達標或騙取補貼資金的企業進行處罰,并在環保部門網站上公開。
同時,上海將利用媒體及宣講會等形式,向VOCs排放企業進行導向性宣傳,努力形成有利于污染治理的輿論氛圍,使企業充分認識到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上海相關部門還將組織VOCs污染治理專業機構對排放企業進行政策及技術培訓,為企業提供VOCs治理咨詢服務。
多減多補,分類補貼
引導企業采用切實有效的治理技術,綜合考慮治理成本和減排績效
記者從上海市環保局了解到,為鼓勵工業企業實施VOCs污染治理項目,提高VOCs污染防治水平,切實削減VOCs排放總量,上海市出臺了《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專項扶持操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適用于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上海市既有VOCs排放企業實施完成的VOCs污染治理項目,包括設備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項目、末端治理項目和VOCs在線監測項目。
為鼓勵企業盡快實施VOCs污染治理,引導企業采用切實有效的污染治理技術,《辦法》基于“多減多補”的原則,綜合考慮治理成本和減排績效,按補貼對象分類補貼。其中,補貼對象中的256家重點企業的補貼費用由市級財政承擔;補貼對象中的1744家一般企業按照每家企業20萬元的定額標準實施補貼,補貼費用由市、區兩級共同承擔。
記者了解到,市級專項補貼資金從上海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并按照《上海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管理,各區縣政府配套補貼資金由區縣財政列支。
針對VOCs排放量不同的企業,補貼標準也有差別。對于256家重點企業,設備泄漏檢測與修復(以下簡稱LDAR)項目按LDAR系統的實施規模統計,每個密封點補貼10元,單個密封點僅可補貼一次;末端治理項目按末端治理裝置的有效處理規模統計,單位處理規模(以標態立方米/小時計)補貼20元;VOCs在線監測項目按在線監測裝置數量統計,每套裝置一次性補貼20萬元。
同時,單個企業各類VOCs污染治理項目的補貼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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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AR技術效果顯現,開展重點企業綜合治理
上海VOCs污染防治初見成效
隨著經濟發展,工業、生活等人為源排放的VOCs總量逐年增加,由此導致的大氣復合型污染問題日趨嚴重,VOCs治理成為當前各地的重要工作。
據悉,自2007年起,上海就逐步開展了VOCs污染防治工作,“十二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和《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更是把這項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在重點工業源末端治理、工業過程管控、生活面源防治、法規標準制定、加強科研和監測等多方面同步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
2009年起,上海全面啟動了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為加快推進這項工作,上海市政府還制定了專項補貼政策,按每輛油罐車補貼兩萬元、每把加油槍補貼0.35萬元的標準,對按時完成治理且環境監測合格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目前,上海全市21座儲油庫、224輛油罐車和823座加油站已全面完成了油氣回收處理裝置改造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裝置的日常運行管理。
在石化行業污染治理方面,上海對重點石化企業采取了儲罐改造、罐區無組織廢氣收集凈化處理、污水處理裝置加蓋及惡臭氣體治理等措施,有效削減了VOCs排放。2015年,上海市根據國家要求制定《上海市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實施細則》,推進重點石化企業開展VOCs綜合治理。國家石化行業排放新標準發布后,2016年又安排了一批達標治理項目。
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是石化行業VOCs治理的重要內容之一。記者了解到,上海市環保局在4家重點石化企業進行LDAR試點示范工作,并組織國外專家對企業負責人員進行培訓,還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技術文件(包括實施指南和管理軟件)。
實施LDAR計劃3年后,上海賽科化工有限公司19萬個密封點的泄漏率下降90%以上,泄漏環節的VCOs排放量削減80%以上。試點結果表明, LDAR技術對石化化工裝置中的泄漏排放,具有顯著的控制排放效果,是一種從源頭進行減排的清潔技術。
另外,上海也逐步開展了重點企業綜合治理。2014年上海市環保局對全市600余家企業進行了調查與VOCs排放量核算,共篩選出150家VOCs排放重點企業,排放量占調查企業排放總量的90%,覆蓋化工、船舶涂裝、汽車涂裝、涂料和油墨生產、包裝印刷等行業。
按照“企業制定專項方案——第三方專家評審——企業實施治理——區縣環保局加強管理”的思路,上海市全面部署VOCs排放重點企業污染治理工作。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相關區縣將VOCs排放重點企業逐步納入區縣重點監管范圍,開展日常監察。各重點企業是VOCs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在日常環境管理中,要建立VOCs排放管理臺賬,加快制定和實施VOCs污染治理方案,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2013年,上海市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開展無溶劑回收裝置的開啟式干洗設備改造、淘汰工作,在2015年前全面完成400多臺開啟式干洗設備的改造或淘汰。
2014年9月,上海市啟動了汽車維修業環境管理現狀調查工作,重點對汽車噴涂VOCs污染狀況和危險廢物管理現狀開展調查,計劃2016年完成900家汽修企業環境綜合整治。
在油煙氣治理方面,上海積極探索開展了餐飲油煙治理、監控的第三方服務模式,在部分區推進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