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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環保部官網通報了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對鋼鐵行業進行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的結果,檢查發現江蘇省兩家鋼鐵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較惡劣,地方環保局多次要求新沂市政府關停拆除其中一企業,但市政府遲遲未落實相關要求,企業長期違規生產。眾所周知,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剛履新時說過,“過去的環保執法過松過軟,不守法成了環保領域的常態。現在要把這個常態反轉過來,讓守法成為常態,守法必須是企業和政府部門的底線。”這里既提到了企業,也提到了政府部門,對于不守法的政府部門是該依法處理了。
10月9日上午,環保部官網通報了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對鋼鐵行業進行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的結果,檢查發現江蘇省兩家鋼鐵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較惡劣,地方環保局多次要求新沂市政府關停拆除其中一企業,但市政府遲遲未落實相關要求,企業長期違規生產。
截至9月11日,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共對1019家鋼鐵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173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違反建設項目環保規定62家,超標排污35家,未有效控制粉塵等無組織排放25家,自動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5家,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等其他違法行為46家)。相關地方對23家企業實施限制生產,29家企業實施停產整治,兩家企業實施停業關閉,3家企業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共計罰款1889.46萬元。
檢查發現,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超標排放等問題相對突出。部分鋼鐵企業仍不能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部分企業環境管理存在漏洞,生產粗放,原料和固體廢物堆場無有效的防塵措施。
督查組在江蘇省徐州市督查發現,兩家鋼鐵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較為惡劣。新沂市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利用中頻電爐非法生產地條鋼。2013年以來,徐州市環保局向新沂市政府去函要求拆除該企業,新沂市環保局也多次報告并提請市政府實施關停,但新沂市政府未落實相關要求,企業長期違規生產,相關落后設備直至央視曝光后才予以拆除。徐州華宏特鋼有限公司在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后仍頂風作案,未經任何審批于2015年違規建設120噸轉爐。督查組已反饋江蘇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整治及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力度。
之前,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8月底至9月初帶隊對廣東、江蘇和浙江進行了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督查。督查組在江蘇省徐州市督查發現,新沂市(徐州下轄的市)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和徐州華宏特鋼有限公司兩家鋼鐵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較為惡劣。
其中,新沂市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利用中頻電爐非法生產地條鋼。2013年以來,徐州市環保局向新沂市政府去函要求拆除該企業,新沂市環保局也多次報告并提請市政府實施關停,但新沂市政府未落實相關要求,企業長期違規生產,相關落后設備直至央視曝光后才予以拆除。
徐州華宏特鋼有限公司在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后仍頂風作案,未經任何審批于2015年違規建設了1臺120噸轉爐。督查組已反饋江蘇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整治及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力度。
截至9月11日,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共對1019家鋼鐵企業(含停產390家、在建5家)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家次達5527次。檢查發現173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其中,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等其他違法行為46家,自動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5家,違反建設項目環保規定62家,超標排污35家,未有效控制粉塵等無組織排放25家。
環保部通報稱,檢查發現鋼鐵行業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超標排放、落后產能淘汰不徹底等問題相對突出。部分鋼鐵企業仍不能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部分企業環境管理存在漏洞,生產比較粗放,原輔材料跑冒滴漏,粉塵無組織排放,原料和固體廢物堆場無有效的防塵措施。
環保部要求全國各級環保部門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以及環保部相關文件要求,繼續做好鋼鐵行業專項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觀察者網)
環境違法行為較為惡劣,長期違規生產卻安然無恙,這家企業究竟底氣何來?為何敢于一再無視環保部門的“通牒”?如果當地政府依法依規處理,對該企業該關停就關停,而不是無動于衷;對企業負責人該拘留就拘留,而不是若無其事,這家企業還會傲慢至此嗎?
該事件的尷尬之處正在于,環保部門敢于執法,卻投鼠忌器,或者說了不算,壓根就震懾不了問題企業。而相關政府部門或許心懷鬼胎,為問題企業撐腰,或者對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導致問題企業有恃無恐,愈加放肆。
不能輕言每個污染企業背后都有保護傘,但是見諸媒體報道,確有一些污染企業被保護,這是它們長期屹立不倒的一大原因。
多年前,國家環保總局(還未升級為環保部)相關官員就“斬污”行動發聲:“此次有國務院七個部門參加的環境督查行動不僅要打掉違法排污企業,更要打掉違法企業背后的保護傘。”這足以說明,污染企業受保護傘庇護已是潛規則,這種現象存續已久。
尚不能認為新沂市政府長期縱容企業違規生產,一定是扮演了保護傘的角色,更不能一口咬定問題企業與相關官員之間存有利益輸送,但從該市政府的曖昧態度,不能不讓人懷疑其中有貓膩,起碼說明相關部門涉嫌失職、瀆職。一定程度上說,面對企業違規,不作為即是失職;該守土有責卻層層失守,則有同謀之嫌。
由此,不能不提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該法明確規定,相關部門負責人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或依法應當作出責令停業、關閉的決定而未作出,再或者,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未及時查處,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簡言之,該作為卻不作為,是要被問責的。如果構成了犯罪,還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
眾所周知,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剛履新時說過,“過去的環保執法過松過軟,不守法成了環保領域的常態。現在要把這個常態反轉過來,讓守法成為常態,守法必須是企業和政府部門的底線。”這里既提到了企業,也提到了政府部門,對于不守法的政府部門是該依法處理了。
人們常說新環保法已“長牙”,關鍵在于敢不敢“咬”下去。誠然,法律再嚴格,一旦不發威就是“病貓”。其實,即便沒有新環保法,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也是于法不容。
如今,環保部已經點名通報新沂市政府,接下來恐怕還有動作,而江蘇相關部門也不會作壁上觀。如何處理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地方政府,是判斷是否真正落實新環保法的一塊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