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5日消息表示,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有關要求,采取差異化生態環境監管措施并實行動態調整,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支撐保障。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正處于最吃勁的關鍵階段,企業復工復產正在有序推進。生態環境部日前下發意見表示,建立和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積極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制定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便利項目開工建設?;砻獠糠猪椖凯h評手續辦理。對關系民生,以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行業的項目,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同時,將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制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多個領域。對復工復產重點項目、生豬規模化養殖等項目,主動做好環評審批服務,優化管理流程,實現“不見面”審批。
生態環境部要求,制定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免除部分企業現場執法檢查。對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的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充分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視頻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
同時,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對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處罰,督促盡快整改。
生態環境部強調,對偷排偷放、惡意排污、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及涉疫情醫療廢物、醫療廢水,侵害民眾健康、民眾反映強烈、嚴重污染環境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