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939號)要求,解決天津市核發機關以及申報單位在推進排污許可制改革的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現將申請核發排污許可證過程以及平臺操作常見問題和解答匯總如下,供相關人員參考。
1.什么是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構成,正本載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記事項、許可事項、承諾書等。
排污許可證中有關許可事項與管理要求的信息僅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記載。部分排污單位基本信息屬于排污許可證正本和副本的共同記載事項。
(1)正本和副本共同記載的基本信息:排污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生產經營場所地址、行業類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發證日期、證書編號和二維碼等基本信息;
(2)僅在副本中記載的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等;產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影響評價批復、已取得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等;
(3)許可事項: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數量、排放口、排放方式和去向等;
(4)管理要求: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要求。
上述記載事項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發生變化的,排污單位應當在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間內向原核發部門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
2.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排污單位主要承擔什么責任?
主要是無證排污的法律責任,未按證排污的法律責任,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法律責任,違反自行監測的法律責任。
排污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企事業單位應及時申領排污許可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承諾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污并嚴格執行;落實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確保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和排放量等達到許可要求;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環境保護責任,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排污單位應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安裝或使用監測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監測、計量認證規定和技術規范,保障數據合法有效,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建立準確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應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企事業單位應如實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數據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排放情況與排污許可證要求不符的,應及時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3.排污許可制度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主席令2014年第9號)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十一條規定: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禁止企業事業單位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第十九條規定: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以及其他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部令 第48號)第四條規定: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4.納入排污許可制管理的排污單位應該掌握的環境管理要求有哪些?
納入排污許可制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掌握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相關行業或總則)》、《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相關行業或總則)》、《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總則》、《排污單位編碼規則》等。
5.排污單位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核發部門未發現而核發了許可證,責任在誰呢?
責任在排污單位。承諾是排污單位作出的,提供完整、真實和合法的申請材料,是排污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6.不同行業企業的申請時限有要求嗎?
對于2017-2019年已完成許可證核發任務的火電、造紙等33個行業中未申領或登記的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即清理整頓工作完成時限);對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的除33個行業以外的91個行業所有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許可證核發或登記。33個清理整頓行業及91個行業見http:///xxgk2018/xxgk/xxgk06/202001/t20200122_760850.html網址附件。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生產設施的排污單位應在產生實際排污行為前申領或登記。
7.排污許可申請是什么管理類別應如何確定?
企業首先應按照《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可于國家統計局官網下載,見下述網址附件http:///tjsj/tjbz/201905/t20190522_1666232.html)找到企業所屬行業類別(細分至四位行業代碼),然后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所屬行業類別對應的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登記管理的判定要求進行確定,最后再按照相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排污申報或登記。
8.排污單位申領排污許可證時(不包括登記類),向核發部門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應包括哪些?
(1)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產設施或者車間申請的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準;
(2)自行監測方案;
(3)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
(4)排污單位有關排污口規范化的情況說明;
(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文號,或者按照有關國家規定經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并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6)排污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
(7)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還應當提供納污范圍、納污排污單位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8)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后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排污單位存在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減量替代削減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情況的,且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完成變更的相關材料;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9.排污登記表沒有體現自行監測的內容,登記類企業是否還需要進行監測?
登記表是企業的告知性備案,但并不豁免企業應遵守的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登記管理的企業,其他環境管理要求明確要進行監測的一樣要執行。
10.同一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所屬、位于不同生產經營場所的排污單位是否需要分開領證?
同一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所屬、位于不同生產經營場所的排污單位應當以其所屬的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分別向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有核發權的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申請排污許可證。
11.《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中有行業類別和通用工序,實際上很多行業里都涉及通用工序,他們之間是什么關系呢?
一是列明按照通用工序進行重點管理或者簡化管理的,應根據通用工序的管理類別申請排污許可;二是主行業有明確行業劃分的,按主行業的管理類別申請排污許可;三是通用工序重點管理只與環境要素相關。例如某家水果和堅果加工企業(名錄規定按照通用工序確定管理類別),企業涉及通用工序鍋爐和污水處理站,因鍋爐被納入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污水處理站未納入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按“一企一證”原則,該企業需申領一張許可證,其中鍋爐按重點管理,污水處理站按簡化管理或補充登記。
12.如排污單位有多個行業,部分行業為重點管理,部分行業為簡化管理、登記管理,該如何發證?如何提自行監測等管理要求呢?
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第五條規定“同一排污單位在同一場所從事本名錄中兩個以上行業生產經營的,申請一張排污許可證”,如果存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行業,其中某一個行業是重點管理,那么該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的管理類別為重點管理,各行業部分自行監測等管理要求按照各自行業的技術規范進行申報即可。
對于既要發證又要登記的排污單位,只需申請一張許可證,并在申請表中填寫補充登記表。
13.《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中108類按通用工序申領排污許可證或登記的企業是否屬于本次清整范圍?
主行業為108類,按通用工序申請排污許可證或排污登記的企業不屬于本次清理整頓范圍,應于2020年9月底前發證或登記。
14.對于名錄第七條的六種情形之一的申請重點管理排污許可,是只針對第108類的排污單位嗎?1-107類行業的排污單位需要考慮六種情形嗎?
只針對108類。
15.有家飲料制造企業只是單純的分裝,按行業類別劃分屬于登記管理,但屬于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且有個10噸鍋爐,那是不是不用檢測廢水和鍋爐廢氣,只需要登記?
此類企業自用鍋爐按主行業類別劃分,不用考慮重點排污單位和通用工序行業判別。
16.對于有的主行業技術規范沒有明確要求鍋爐參照鍋爐技術規范進行填報的,只能按照主行業技術規范來管理鍋爐嗎?比如紙制品行業內的鍋爐,按照造紙行業技術規范管理,鍋爐就是主要排放口。
按照主行業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管理。主行業未明確要求鍋爐參照鍋爐技術規范填報的,按照主行業技術規范進行管理。
17.名錄中沒有標注涉及通用工序的行業,存在鍋爐生產設施的,是否需要在其他行業類別里面選擇“鍋爐”?還是作為一個生產設施進行填報?
按照技術規范和平臺的設定決定。例如主行業技術規范中要求鍋爐參照鍋爐技術規范填報的,要在其他行業類別里面選擇“鍋爐”。
18.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按照通用工序來劃分重點和簡化管理的行業,如果不涉及任何通用工序內容是否還需要登記?
看名錄表格要求。例如,351采礦冶金和建筑專用設備制造行業是全覆蓋的,登記類中寫的是“其他”,不涉及通用工序也要登記。
19.根據名錄,有的行業企業確定為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判據是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由于重點排污單位名名錄是動態調整的,是否排污許可證也隨著該名錄的變動同時變更?另外,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是按照水、氣、土、固廢危廢等劃分,如果企業因為危廢納入重點排污單位的,是否也算是名錄中的重點管理?
按照發證時該企業是否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進行判斷,發證時未在名錄內的就不算,發證后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原則上可以在證書有效期到期延續時或者其他原因變更時調整管理類別,具體以屬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求為準。名錄中提及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是指納入水環境或者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
20.有的養殖單位上報農委或者納入二污普時算成規模化養殖單位了,但是可能實際養殖規模較小該如何處理?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中所指規模一般是指設計生產能力(原則上應該是環評確定的產能),實際設計生產能力和環評批復的生產能力不一致情況下,以實際設計生產能力為準。對于那些無法提供設計產能的,可以按近3年最大養殖量確定。
21.名錄中明確按照通用工序管理類別進行申報或登記的行業,且通用工序只涉及磷化、陶化的表面處理工序,是否應為排污許可簡化管理?
磷化、陶化是在表面處理“其他”中,屬于登記管理。名錄中簡化管理的范圍“除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有電鍍工序、酸洗、拋光(電解拋光和化學拋光)、熱浸鍍(溶劑法)、淬火或者鈍化等工序的”才為簡化管理,“等”字是指列舉后煞尾,而不是列舉后未盡,也就是6種里面有一種就屬于簡化管理。
22.某企業所屬行業是按照通用工序確定管理類別的,企業沒有鍋爐、工業爐窯、表面處理,只是生產廢水進入調節池,僅調節pH值,然后進入污水處理廠,廢水日排放量約2.5萬噸。問這種情況該如何管理?通用工序水處理設施指的是什么?一級處理的算不算?
該企業需要按照通用工序水處理的要求實行簡化管理(未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水處理設施包括對水進行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的所有設施,包括一級處理的過濾、沉淀等。
23.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如果含有鑄造單元,應該按照哪個行業進行申報?
申報時主行業還是選擇汽車制造行業,另根據汽車行業技術規范,鑄造單元按照鑄造技術規范進行填報。
24.地熱供暖公司采用一對地熱井(一采一灌),主體工程內設換熱器、燃氣溴化鋰熱泵,還有備用的燃氣直燃機,這類企業是否屬于熱力生產與供應443行業?這類企業需要發證或登記嗎?
屬于熱力生產與供應443,需要進行登記。
25.對于燃氣鍋爐(含直燃機)產權不明或產權為多個業主的該如何申領或登記?
建議明確鍋爐運營單位,要求其申領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26.企業注冊時顯示名稱已經被注冊,以及企業忘記用戶名或密碼且無法通過郵箱找回的該如何操作?企業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的該如何操作?企業注冊過程中,輸入驗證碼后無法提交該如何操作?
顯示企業名稱被注冊以及忘記用戶名或密碼的可聯系區核發機關在管理端企業庫中查找此名稱是否注冊在本轄區,確實存在企業庫中的可由核發機關協助修改注冊郵箱,并通過郵箱找回用戶名和修改密碼。企業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的可在注冊時將“代碼類型”點選“無”。企業注冊過程輸完驗證碼后先不要提交,鼠標點擊網頁空白處,提示驗證碼正確后再提交。
27.企業在登錄時顯示“登陸失敗,用戶不存在”,或者顯示“登陸失敗,您提供的憑證有誤”時該怎么辦?
顯示“登陸失敗,用戶不存在”時請仔細檢查用戶名,若忘記用戶名,通過“忘記賬號了”找回;顯示“登陸失敗,您提供的憑證有誤”時請仔細核對密碼,區分大小寫,若忘記密碼,通過“忘記密碼了”找回。
28.企業如何進行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注銷或已登記的注銷?
由行政區內核發機關的系統管理員增加某個賬號角色的“注銷”權限,排污單位線下提出注銷申請(申請中寫明注銷理由并蓋章),然后提交核發部門進行注銷許可證。對于注銷后需要登記的,要及時銜接,避免管理空檔。對于已登記企業注銷登記,只需企業在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端自行注銷即可。
29.登記管理類企業如果已提交登記后發現登記事項有誤,應該如何操作?
排污單位通過登記變更模塊自行修改,變更后無需管理部門審核,自行下載登記回執即可。
30.涉密排污單位如何申領排污許可證或登記?
排污許可證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及其密級,依據排污單位提交的定密文件進行判定。涉密單位應當在線下申請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審核通過其申請后,按照《排污單位編碼規則》(HJ608-2017)對涉密排污許可證進行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