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的服務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 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
-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持續跟進,終身維修
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
國家層面: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半導體器件》(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80mg/m3,新建企業為60mg/m3。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電子元件》(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80mg/m3,新建企業為50mg/m3。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電子終端產品》(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70mg/m3,新建企業為50mg/m3。
200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平板顯示器、電真空及光電子器件》(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100mg/m3,新建企業為80mg/m3。
2015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00mg/m3,特別排放限值是80mg/m3,沒有涉及TVOCs。
2018年環保部印發《電子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00mg/m3,TVOCs是150mg/m3。特排限值分別為50、100。
地方層面:
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501-2007)中規定半導體及電子產品制造VOCs的限值現有企業為50mg/m3,新建企業為20mg/m3。
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規定電子工業VOCs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80mg/m3。
上海市《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374-2006)。規定VOCs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00mg/m3。
2017年廣東省《電子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30mg/m3。
2017年廣東省《電子設備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VOCs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40mg/m3。
2018年江蘇省《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60mg/m3。
2018年北京市《電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規定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20mg/m3,TVOCs是4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