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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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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
山東新澤儀器有限公司2017-11-27發布 2017-11-27實施 Q/XZ 001 2017 煙氣分析儀企業標準
目 錄
前 言. II
1 范圍. 3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3 術語和定義. 3
4 產品構造. 4
4.1 型號. 4
4.2 構造. 4
5 技術要求. 5
5.1 外觀要求. 5
5.2 環境條件要求. 5
5.3 性能要求. 5
5.4 功能. 6
6 試驗方法. 6
6.1 試驗條件. 6
6.2 標準氣體. 6
6.3 試驗校正. 6
6.4 性能試驗. 6
6.5 外觀和結構. 8
6.6 功能. 8
7 檢驗規則. 8
7.1 檢驗分類. 8
7.2 出廠檢驗. 9
7.3 型式檢驗. 9
8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操作說明書. 10
8.1 標志. 10
8.2 包裝. 10
8.3 運輸要求. 11
8.4 貯存. 11
8.5 操作說明書. 11
前 言
由本公司目前開發生產的SUV-100煙氣分析儀,主要用于測量煙氣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氧氣的濃度。為了保證產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主要依據檢定規程“JJG968-2002 煙氣分析儀檢定規程”制定本企業標準,作為企業組織生產和貿易交換的共同依據。本標準的編寫格式和內容符合GB/T1.1-2009要求。
本標準由山東新澤儀器有限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山東新澤儀器有限公司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仝西戰、仝西甲。
本標準于2017年11月首次發布。
SUV-100型煙氣分析儀
本標準規定了SUV-100煙氣分析儀的術語和定義、產品構造、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操作說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SUV-100煙氣分析儀的生產、安裝和驗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JJG 968-2002 《煙氣分析儀檢定規程》
JJF 1362-2012 《煙氣分析儀型式評價大綱》
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9969-2008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4436-93 《工業產品保證文件 總則》
以下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零氣
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不超過0.1μmol/mol,含有的其它氣體的濃度不得干擾儀器的讀數或產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讀數的氣源。
3.2 標準氣體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不超過2%()在有效期內的國家標準氣體。
3.3 滿量程值
儀器設定的最大測量值。
3.4 響應時間
顯示值達到穩定值的90%時所需要的時間。
產品型號表示如下:
××× - ××××
儀表型號:由3-4位數字或字母組成。
儀器代號:SUV表示新澤儀器。
示例:SUV-100表示由山東新澤儀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分析儀器,其類型為煙氣分析儀,測量成分為SO2+NO+O2。
4.2.1 如圖1所示,煙氣分析儀的構成包括:發射單元,吸收池單元,檢測單元以及數據處理、顯示記錄、信號傳輸等單元。
圖1 煙氣分析儀構成
4.2.2 各主要單元構成如下表1:
表1 各主要單元構成
構成 |
組成部分 |
發射單元 |
由紫外燈,光源驅動模塊等組成 |
吸收池單元 |
由耐腐蝕的不銹鋼管等組成 |
檢測單元 |
由紫外光纖光譜儀等組成 |
數據處理、顯示、記錄單元 |
由帶觸摸屏的WinCE工控機等組成 |
信號傳輸單元 |
由帶通訊接口的電路板等組成 |
5.1.1 儀器外觀整齊、清潔,表面涂鍍層無明顯剝落、擦傷、露底及污垢。
5.1.2 所有銘牌及標志應清楚,所有緊固件不得松動,各種調節器件轉動靈活,功能正常。
5.1.3 儀器各部零件應連接可靠,表面無明顯缺陷。
5.1.4 儀器外殼或外罩應耐腐蝕、密封性能良好、防塵、防雨。
環境溫度:5℃~45℃。
濕度: ≤85%。
大氣壓:86~106kPa。
電壓: (220±22)VAC。
頻率: (50±0.5)Hz。
產品的性能應符合表2規定。
表2 煙氣分析儀的性能指標
項目 |
性能指標 |
試驗方法 |
示值誤差 |
≤5% |
6.4.1 |
重復性 |
≤1% |
6.4.2 |
響應時間 |
≤90s |
6.4.3 |
穩定性 |
≤5% |
6.4.4 |
絕緣電阻 |
≥20 MW |
6.4.5 |
5.4.1 設定、校對和顯示時間
能夠手動設定、校對和顯示時間功能,試驗方法6.6.1
5.4.2 標定
能夠手動和/或自動方法進行零點校正和量程校正,試驗方法6.6.2
5.4.3 數據采集和處理
儀器具有記錄、存儲、顯示、故障告警、和數據傳輸功能。儀器可使用RS232、RS485兩種通信接口。試驗方法6.6.3
6.1 試驗條件
試驗條件應滿足5.2規定的環境條件。
6.2.1 零氣:濃度大于99.99%的氮氣或者清潔空氣。
6.2.2 標準氣體:相對擴展不確定度不超過2%在有效期內的國家標準氣體。
20%標氣:滿量程20%左右的標準氣體;
50%標氣:滿量程50%左右的標準氣體;
80%標氣:滿量程80%左右的標準氣體;
跨度氣體:高于滿量程90%的標準氣體。
按儀器說明書的校正方法,用6.2.1的零氣和6.2.2的跨度氣體進行儀器的零點校正和量程校正。
6.4.1 示值誤差
氣體分析儀零點校正后,分別通入滿量程20%、50%和80%的標氣,每種濃度的標準氣體通入3次,讀取各穩定示值。按公式(1)分別計算出不同濃度測量值的示值誤差。
(1)
式中:——一種濃度示值誤差;
——3次示值的算術平均值;
——標準氣體的濃度。
取示值誤差中的最大值為分析儀的示值誤差檢定結果。
6.4.2 重復性
氣體分析儀校準零點后,首先通入約為滿量程80%的標準氣體,待示值穩定后,得到測量值,然后通入零氣,讓儀器回零后,再通入上述標準氣體。上述步驟重復6次,重復性以相對標準偏差表示,各參數的均可按公式(2)分別計算。
(2)
式中:——相對標準偏差;
——6次測量的算術平均值;
——第次的測量值;
——測量次數,。
6.4.3 響應時間
氣體分析儀校準零點后,首先通入約為滿量程80%的標準氣體,讀取儀器穩定初值,然后通入零氣,讓儀器回零后,再通入上述標準氣體,并同時用秒表記錄儀器達到穩定初值90%的時間,重復上述步驟3次,取算術平均值為分析儀的響應時間。
6.4.4 穩定性
分析儀校準零點后,通入約為滿量程80%的標準氣體,分別讀取穩定測量值,作為儀器初值。讓儀器連續運行1小時,每隔15min通入一次標準氣體,同時讀取穩定測量值。。每種標準氣體讀取穩定測量值4次,取與初始值偏離最大的值。按公式(3)計算穩定性。
(3)
式中:
——穩定性;
——儀器的初始值;
——相對初始值偏差最大的測量值。
6.4.5 絕緣電阻
在正常環境條件下,關閉煙氣分析儀電路狀態時,采用國家規定的絕緣電阻表(500V,10級),測量電源相與機殼(接地端)之間的絕緣電阻。
6.5 外觀和結構
目視及手感檢查應符合5.1要求。
6.6 功能
功能試驗在儀器正常運行狀態下分項進行。
6.6.1 設定、校對和顯示時間
手動操作系統,在觸摸屏上能夠設定、校對和顯示時間,包括年、月、日、時和分。
6.6.2 標定
手動較正:在通入已知濃度氣體的情況下,能夠手動操作進行零點校正或量程校正。
自動校正:設置系統自動校正的時間后,當系統運行到該時間點時,能夠自動執行零點校正或量程校正。
6.6.3 數據采集和處理
儀器正常運行狀態下,可進行歷史數據查詢、報警狀態查詢,可進行通訊設置等。
7.1 檢驗分類
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檢驗項目及不合格類別見表3。
表3 檢驗項目及不合格類別
序號 |
項目 |
指標 |
方法 |
出廠檢驗 |
不合格類別 |
型式檢驗 |
不合格類別 |
|
1 |
外觀 |
5.1 |
6.5 |
√ |
C |
√ |
B |
|
2 |
性能指標 |
示值誤差 |
5.3 |
6.4.1 |
√ |
B |
√ |
A |
重復性 |
5.3 |
6.4.2 |
√ |
B |
√ |
A |
||
響應時間 |
5.3 |
6.4.3 |
√ |
B |
√ |
A |
||
穩定性 |
5.3 |
6.4.4 |
√ |
B |
√ |
A |
||
3 |
安全 要求 |
絕緣電阻 |
5.3 |
6.4.5 |
√ |
A |
√ |
A |
4 |
功能 |
設定、校對和顯示時間 |
5.4.1 |
6.6.1 |
√ |
C |
√ |
B |
標定 |
5.4.2 |
6.6.2 |
√ |
C |
√ |
B |
||
數據采集和處理 |
5.4.3 |
6.6.3 |
√ |
C |
√ |
B |
7.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應逐臺進行,儀器經公司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附合格證書后方能出廠。
判定規則
A類:致命缺陷,B類:嚴重缺陷,C類:一般缺陷。該產品出現一個A、B類不合格,該產品判為不合格;出現C類不合格,允許修復或補缺后檢,復檢結果合格后,仍判該產品合格。
7.3 型式檢驗
7.3.1 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1) 產品定型鑒定;
2) 正式生產后,結構,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3) 正常生產時,應每年進行一次檢驗;
4) 產品停產半年以上又恢復生產時;
5)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例行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6)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7) 合同規定時。
型式檢驗的樣品應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3臺,檢驗3臺。
7.3.2 判定規則
樣品中有一個A、B類不合格,本次型式檢驗判為不合格。型式檢驗不合格為該批產品不合格。
8.1 標志
8.1.1 標牌(銘牌)
煙氣分析儀的標牌應符合GB/T13306的要求,至少標明以下內容:
1) 名稱及型號
2) 測定對象
3) 測定濃度范圍
4) 使用溫度范圍
5) 工作電壓與頻率
6) 制造商名稱
7) 生產日期與生產批號
8.2 包裝
8.2.1 整機包裝
產品用紙箱包裝,包裝箱外標志應清晰、完整,符合GB/T191的要求。
產品在包裝過程中,箱內物品應平置輕放,并有防震發泡塑料和防潮塑料袋。
8.2.2 包裝隨帶文件
裝箱清單;
產品合格證明書;
使用說明書。
8.3.1 產品運輸在包裝完好的情況下進行,必須用帆布蓋一遍,在運輸過程中嚴禁受潮和高溫暴曬。
8.3.2 在運輸車上的堆放應整齊有序、緊湊、合理、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由于晃動引起的貨物損傷。
8.3.3 長途運輸不得用敞蓬運輸工具,不能在露天倉庫存放,不能與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同車裝運,防潮,防震。
8.3.4 運輸中,遠離強磁,強輻射物品。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良好,且周圍無腐蝕氣體和強電磁輻射存在的倉庫中。貯存條件為:
1) 溫度:5℃~45℃
2) 相對濕度:相對濕度在85%以下
3) 產品存儲每半年應開箱檢查一次,每次通電2h。然后恢復原包裝繼續存儲。
煙氣分析儀應隨機攜帶符合GB/T9969規定的操作說明書,至少應說明以下有關事項:
1) 安裝場所;
2) 配管及配線;
3) 預熱時間;
4) 使用方法;
5) 測定的準備及校正;
6) 測定操作;
7) 測定停止時的處置;
8) 維護檢查;
9) 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導則;
10) 故障時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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