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后,生態環境部要求各地建立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納入執法正面清單的部分企業,一段時期內可免除現場執法檢查。
質疑聲認為,此舉是否意味著給污染企業放水、放松環境監管?
生態環境部規定,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等企業,可納入正面清單。免除現場執法后,將以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替代。
目前,32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均制定正面清單工作實施方案,26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確定首批納入正面清單企業名單,合計5.4萬家。
例如湖北規定了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氣和日常監管3類正面清單,將首批1423家清單內企業向社會公示。陜西對免予現場執法檢查的企業,通過線上交流,企業傳送照片、視頻巡查等方式代替現場檢查。上海探索網上執法模式,對違法企業舉行網上“云聽證”。
近日,新京報記者專訪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其表示,優化執法方式絕不是放松環境監管,環境監管的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制定和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重要目的,是優化監管方式,提高執法效能。
談正面清單
為了優化監管方式,提高執法效能
新京報:制定和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是否意味著放松環境監管?
相關負責人:制定實施執法正面清單不是要放松環境監管。我們將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持續做好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并將以更大力度推進監管方式轉變,優化執法方式方法,提高執法效能,做到精準、科學、依法執法。
優化執法方式,絕不是放松環境監管。我們將切實提高科技手段,全面提升執法效能。進一步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測和移動執法等高科技手段,精準發現問題,提高執法工作的精準度。
我們對偷排偷放、惡意排污、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及涉疫情醫療廢物、醫療廢水,侵害群眾健康、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污染環境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查處。
新京報:為什么要制定和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相關負責人: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優化監管方式,發揮激勵導向作用,鼓勵和支持企業單位更好地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優化監管方式、提高執法效能是貫徹中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實現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的重要舉措。
正面清單是優化監管方式的舉措之一,近期,生態環境部正在研究制定關于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將從制度機制、執法手段、人員素質等方面著手。優化監管方式、提高執法效能,是環境執法監管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有力保障。
談強化監督
今年緊盯PM2.5,兼顧臭氧等其他因子
新京報: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堅戰收官之年,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開展強化監督定點幫扶進展如何?
相關負責人:開展強化監督定點幫扶,是生態環境部黨組為打贏藍天保衛戰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和機制創新。2019年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共開展24輪次,統籌全國生態環境系統2萬人次,組織開展15個專項任務排查,現場檢查點位92.5萬個,交辦各類環境問題6.5萬個,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的環境問題,有力促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措施的落地見效。
新京報:新的一年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區域會有何變化?
相關負責人:區域安排上,我們會堅持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相結合,堅持聚焦京津冀周邊和汾渭平原重點區域39城市,同時拓展到蘇皖魯豫等非重點區域。
新京報:夏季馬上來臨,今年針對臭氧管控是否有相關舉措?
相關負責人:是的。下一步我們將堅持重點因子與非重點因子相結合,堅持緊盯PM2.5重點因子,同時兼顧臭氧等其他因子。其次,重點時段和非重點時段相結合,繼續堅持做好秋冬季重污染聯防聯控和應急響應,同時推進夏季時段開展冬病夏治和臭氧的管控。另外,是重點行業與特色行業相結合,不僅緊盯鋼鐵、火電等重點行業,同時關注造成臭氧污染的石化等行業。
新京報:目前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有何進展?
相關負責人:今年我們的工作安排上整體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已經結束,為春節以來到3月底,以熱點網格和在線監控的手段遠程指導為主。目前進展到第二個階段,主要是4-5月份,以重點區域的“冬病夏治”為主,結合臭氧的管控,啟動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接下來第三個階段為6-9月份,開展“夏季攻勢”,在污染物指標上以臭氧為主,兼顧PM2.5治理任務,全面開展定點幫扶工作。最后是第四個階段為10月份以后,突出抓好重點區域秋冬季的攻堅任務,推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等相關攻堅任務的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