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近日發布《關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根據《公告》,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根據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成立前,由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機構)承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賬戶開立和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
設上限: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公告》指出,在交易方式方面,碳排放配額(CEA)交易應當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可以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協議轉讓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
其中,掛牌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大申報數量應當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主體查看實時掛單行情,以價格優先的原則,在對手方實時最優五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選擇,提交申報完成交易。同一價位有多個掛牌申報的,交易主體可以選擇任意對手方完成交易。成交數量為意向方申報數量。
開盤價為當日掛牌協議交易第一筆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當日開盤價。收盤價為當日掛牌協議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于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主體可發起買賣申報,或與已發起申報的交易對手方進行對話議價或直接與對手方成交。交易雙方就交易價格與交易數量等要素協商一致后確認成交。
漲跌幅:掛牌協議交易10% 大宗協議交易30%
備受關注的全國碳市場漲跌幅限制也已敲定。根據公告,掛牌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大宗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
根據市場發展情況,交易系統目前提供單向競買功能。交易主體向交易機構提出賣出申請,交易機構發布競價公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照規定報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成交。
交易機構根據主管部門要求,組織開展配額有償發放,適用單向競價相關業務規定。單向競價相關業務規定由交易機構另行公告。
據悉,買賣申報要素包括交易主體編號、交易編號、產品代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及交易機構要求的其他內容。
在交易時間方面,除法定節假日及交易機構公告的休市日外,采取掛牌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取大宗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15:00。采取單向競價方式的交易時段由交易機構另行公告。
據悉,每個交易主體只能開設一個交易賬戶,可以根據業務需要申請多個操作員和相應的賬戶操作權限。交易主體應當保證交易賬戶開戶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