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運行過程中,監測報告怎么制作的?基于企業生產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情況及現場監測和檢查結果,監測機構組織編制監測報告。三、CEMS系統檢查(一)檢查目的檢查排放口CEMS運行和質控是否符合技術規范中的要求,能否穩定、客觀反映污染源排放狀況。
1.建立《CEMS運行質控手冊》,確保CEMS穩定運行;
2. 煙氣排放口CEMS安裝、調試程序滿足HJ75-2017、HJ76-2017、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的質控要求。
(二)檢查依據1.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2017);
2.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HJ76-2017);
3.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HJ836-2017);
4.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73-2007);
5.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
6. 《固定污染源顆粒物、煙氣(SO2、NOx)自動監控基站建設技術規范》(DB41/T1327-2019);
7. 《固定污染源顆粒物、煙氣(SO2、NOx)自動監控基站運行維護技術規范》(DB41/T1344-2019)。
(三)檢查程序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對排放口CEMS進行改造升級后,可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開展檢查工作。檢查程序分為資料準備、資料審核、現場檢查三個步驟:
1.資料準備。企業正常生產工況條件下排放口CEMS至少穩定運行30天后,可向監測機構提出現場檢查申請,并遞交CEMS運行質控記錄以及至少30天運行數據(包括質控數據)。CEMS運行質控按照HJ75-2017、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要求進行。
2. 資料審核。監測機構審閱CEMS運行質控記錄和30天運行數據,審核通過后安排現場檢查。
3. 現 場 檢 查 。 現 場 檢 查 應 對 照HJ75-2017、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對排放口CEMS的質控措施要求、安裝點位以及日常運行管理情況和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同時開展CEMS比對監測。
(四)排放口CEMS質控要求
由于超低排放改造后SO2、NOx、顆粒物、NH3濃度較低,排放口CEMS的安裝、調試、運行除了應嚴格遵守HJ75-2017、HJ76-2017和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的規定之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總體要求
(1)SO2、NOx、顆粒物量程設置不超過最大允許排放濃度的2-3倍
(2)采用冷干法的CEMS,要求進入分析儀的樣氣露點在4°C以下;
(3)CEMS應能夠實現全系統校準;
(4)應按照HJ75-2017、HJ76-2017和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的要求,在現場檢查前基于參比方法確定速度場系數,并對顆粒物CEMS進行相關校準。2. 質控目標排放口CEMS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應符合HJ75-2017、HJ76-2017、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
(五)排放口CEMS現場檢查與質控數據檢查
1.現場檢查包括CEMS運行質控記錄、系統布局、布管布線、系統機柜、分析儀表、數據記錄等。
2. 質控數據檢查包括SO2、NOx、顆粒物的零點漂移、量程漂移、響應時間、示值誤差等檢測項目的質控數據。
3. CEMS監測數據與手工監測結果進行比對。
(六)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
1.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按照HJ/T373-2007、HJ/T397-2007、HJ75-2017、HJ76-2017和DB41/T1327-2019、DB41/T1344-2019相關規定執行。
2. 應使用有證標準物質進行量值傳遞,標準物質應按要求妥善保存,不得使用超過有效期的標準物質。
3. 嚴格做好CEMS運行質控記錄、現場檢查記錄和現場測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