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在線監測系統數據要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效性審核才可以作為認定違法事實的證據,可從2017年開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的有效性審核被取消了。
1、中共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 2017.9.21
取消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的有效性審核。重點排污單位自行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測的手工比對,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確保監測數據完整有效。自動監測數據可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的依據。
2、環境保護部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廢止的文件包括:
關于印發《國家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辦法》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監督考核規程》的通知(環發〔2009〕88號,2009年7月22日公布)
關于加強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的通知(環辦〔2010〕116號,2010年8月18日公布)
關于進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1〕1117號,2011年9月19日公布)
《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
“重點排污單位voc在線監測設備自動監測數據可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的依據。”
由此可以知道,從國家立法到地方立法再到政策,VOC在線監測系統數據可以作為環境執法的基礎。